受天津市血液中心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血液中心光度计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血液中心光度计设备购置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ZZB-2016-B-105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28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谈判文件第11页 项目需求书部分二、商务需求中序号1实质性资格要求删除。谈判时间变更为2016年10月13日 下午02:00。
2.更正日期:2016年10月08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小姐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2.联系方式:022-86397868转806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血液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27616015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6397868转806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血液中心和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更正公告回执
2016年 10 月08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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