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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康(重庆)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方康(重庆)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进行合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麻醉手术科及国际医学中心电动手术台等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方康(重庆)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三)供货地点: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质量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
(六)计划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足临床使用。
(七)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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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编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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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电动手术台 |
2 |
国际医学中心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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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手术床 |
6 |
麻醉手术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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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麻醉机 |
9 |
国际医学中心3台、 麻醉手术科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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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麻醉吊塔 |
6 |
麻醉手术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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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麻醉吊塔(电动) |
3 |
国际医学中心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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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手术吊塔 |
6 |
麻醉手术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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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手术吊塔(电动) |
3 |
国际医学中心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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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手术无影灯 |
9 |
国际医学中心3台、 麻醉手术科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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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显示屏吊臂 |
9 |
国际医学中心3台、 麻醉手术科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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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各包允许分拆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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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单位还需满足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成立满五年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
3.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4.供应商需按采购方固定模板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详见附件)。
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8日。
(二)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电话报名,邮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后方可参与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1包11.2万元人民币,02包6万元人民币;03包4.86万元人民币,04包0.6万元人民币,05包0.9万元人民币,06包0.6万元人民币,07包0.9万元人民币,08包2.16万元人民币,09包0.9万元人民币;招标服务费800元人民币。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二十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地点: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5号楼六楼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13时30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5号楼六楼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方康(重庆)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5号楼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手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手机:
E-mail:Fkcqzb@163.com
邮编:
六、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
E-mail:fkcqjd@qq.com
方康(重庆)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方康(重庆)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名字)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人名字、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特此声明。
委托人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公章):
承诺书
方康(重庆)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加贵司****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五、如我司聘用了从贵公司退休、离职、辞职的人员,在未履行贵公司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私自进入贵公司。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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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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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电动手术台 |
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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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手术过程患者体位的安置,进行特定体位的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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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国际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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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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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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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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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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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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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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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手术室电动手术台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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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套手术床底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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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套模块化外科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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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套模块化碳纤维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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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套台面配套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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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所投产品的CE或UL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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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体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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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手术床规格:全电动多功能可换台面手术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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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操作方式:可配至少6种电动控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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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有线控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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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通用控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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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台柱应急控制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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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无线遥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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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脚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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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数字化手术室控制:每床均标配有线和台柱应急控制面板两种控制方式,确保手术床在一套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可靠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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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手术床床柱与床面均采用电动驱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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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触控屏遥控器,可存储含10种及以上手术体位,使用时可一键完成变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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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可被数字化手术系统控制,为手术安全性提供最大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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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整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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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控制系统:由A、B两套控制器构成,A套作为正常使用、B套作为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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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
供电方式:采用蓄电池组和交流电源两种方式供电,蓄电池组充满电后,可供手术床运行大约一周(5 天),确保手术床长时间无电源线状态下工作。同时具有交流电源提供电能,确保最大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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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基座及附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且底座、刹车、模块接口处及接口、小车对接处、边导轨均采用电抛光技术处理,使不锈钢达到镜面的光亮效果,易于表面的清洁,并提高抗腐蚀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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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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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数量: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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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底座可以采用地板嵌入式安装,与地面实现无缝连接,便于清洁卫生且对O型臂、CT等影像设备不造成干扰。也可以采用移动式床柱。 4.3床柱呈闭合式设计,符合手术室清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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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床柱呈闭合式设计,符合手术室清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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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床柱的褶皱覆盖层采用抗菌技术处理,能有效抑制表面细菌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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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手术床固定底座承载重量:≥38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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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模块化碳纤维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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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数量: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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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碳纤维床面长度≥182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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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碳纤维可插接板宽度:≥546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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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头倾、脚倾:≥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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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左倾、右倾:≥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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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碳纤维床面安全承重≥25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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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模块化外科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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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数量: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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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全电动模块化台面,具有电动升降、左右倾、头脚倾、背板电动及腿板电动等电动调节方式,并带电动平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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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双背板设计,标准背板与延长背板可调节上下折,满足复杂体位的摆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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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所有金属关节处均需被安全覆盖,以满足患者的舒适性,并可避免电外科手术时可能的灼伤,保证患者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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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可分别控制左右腿板的上升及下降运动、可电动调节折刀位、电动沙滩椅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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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手术床可在前后倾到极限体位时,可同时进行左右倾斜的调整,满足临床对于腹腔镜手术的需要,尤其是ERCP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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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平移距离≥4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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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床面长度≥24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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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床面宽度≥5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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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
最低水平高度≤621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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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
最高水平高度≥1161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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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 |
头倾、脚倾:≥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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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左倾、右倾:≥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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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上背板(上下)≥+9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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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
下背板(上下)≥+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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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
腿板(上下)≥+9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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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
最大联合头低足高+侧倾角度≥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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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
床面最大承重≥38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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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配置需求: 2.模块化外科床面:3套 3.模块化碳纤维床面:3套 4.台面配套小车:3套 5.截石位附件:3套 6.侧卧位附件:3套 7.肩托:3套 8.脚板:3套 9.碳纤维头架:1套 10.骨科牵引架:1套 11.碳纤维脊柱架:1套 12.机械臂:1套 13.约束带:3条 14.体位垫: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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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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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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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手术床 |
数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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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操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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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麻醉手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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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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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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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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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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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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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术床可电动调节实现平移、台面升降、头脚倾、左右倾、背板上下折、腿板上下折、解锁锁定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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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术床具备头正反方向体位设置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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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术床具备多种电动控制方式,包括线控器、遥控器、备用面板、远程控制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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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术床可通过无线遥控器操作手术床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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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术床立柱护罩顶端采用硬顶式非软质皮老虎设计,无褶皱便于清洁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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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术床立柱式备用面板与硬顶式立柱护罩位于同一平面,不得凸出立柱护罩表面,降低感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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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线遥控器带不小于3.5寸LCD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手术床运动的高度、角度、平移等信息,还可显示手术床电池电量、手术床名称、正反向体位状态、手术床解锁和锁定状态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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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线遥控器与手术床通过蓝牙连接,非红外连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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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术床具备记忆体位功能,记忆体位可存储≥20个体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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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术床具备防撞功能,执行台面动作时可避免与立柱、底座、地面碰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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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手术床多层复合减压床垫≥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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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术床床垫皮层具有防火功能,通过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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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手术床台面由头板、上背板、下背板、坐板、左腿板、右腿板6部分组成。头板、上背板、腿板各模块均可拆卸;头、腿板均采用一键快插式连接结构,不需要再进行二次旋钮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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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术床底罩采用不锈钢纯平设计,表面无缝隙无凹凸设计,同时底座厚度≤130mm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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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手术床具备4个万向脚轮,同时手术床提供落地式刹车功能,非轮式刹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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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手术床配有高性能充电电池,同时在底座上配置电池电量指示灯,能够分≥4级直观显示电池当前电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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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手术床整机满足IPX5防水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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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手术床底座腿端有U型凹槽,便于术中放置污物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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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手术床开关、等电位柱及电源接口处具备防水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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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手术床具有灯光指示功能,地上灯光可指示立柱的宽度,便于医护人员在在无菌单覆盖下了解立柱相对位置,避免C臂与立柱的撞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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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手术床具有多动作同动功能,背板动作、头脚倾动作、腿板动作中的两个或三个可同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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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手术床采用电动腿板,电驱动腿板上下折,电驱动左腿板、电驱动右腿板均可单独上下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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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手术床最大承重:≥57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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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手术床可选配独立电动腰桥,腰桥升降距离≥12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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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手术床宽度:≥520mm,长度≥207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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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纵向最大倾斜角度(头倾/脚倾):≥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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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侧向最大倾斜角度(左倾/右倾):≥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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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头板最大倾斜角度(标准模式上/下):上折≥40°;下折≥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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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背板最大倾斜角度(标准模式上/下):上折≥85°;下折≥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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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腿板最大倾斜角度(标准模式上/下):上折≥75°;下折≥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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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手术床具备平移功能,平移距离≥475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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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手术床台面升降距离≥49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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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手术床最低台面:≤6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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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手术床最高台面:≥109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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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配置需求:电动手术床主床(配记忆海绵床垫)、头板、上背板、主机(包含下背板,坐板)、分体式腿板、备用面板,无线控制器、托手架一对(含夹持器)、麻醉屏架(含夹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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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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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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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麻醉机 |
数量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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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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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麻醉手术科6台,国际医学中心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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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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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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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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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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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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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流量计,氧气、空气或笑气流量分别显示,流量范围0.15-15 l/min,可在屏幕上直接设定氧气、空气、笑气流量,可在屏幕上直接设定氧气浓度和新鲜气体总体积。 可提供两种流量设置方式:分流量设置(分别设置氧气,空气和笑气的单独流量)及总流量设置(直接设置新鲜气体总流量),提供机器操作界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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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低流量150ml/min,以保证安全。 具备备用机械流量管,流量范围0.5-10 l/min,保证在停电时能正常工作标配备用氧,可通过备用氧输送氧气与麻醉药给患者,在电子混合气故障时确保患者安全,具备工作状态指示灯,启用时亮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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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嵌2个挥发罐的位置,标配一个七氟醚挥发罐,可选配同品牌同生产厂家地氟醚挥发罐。提供原厂厂家生产证明。罐位不影响手麻系统安装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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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于3.1L极小的回路容积(包含回路系统、二氧化碳吸收罐、风箱),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且手动皮囊不参与机械通气。提供技术白皮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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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模块化呼吸回路,所有传感器及连接电缆内置在回路内(提供图片);所有回路模块不用任何工具可以拆卸、安装。 机控下所有与患者呼出气体接触部分的呼吸回路(含标配流量传感器、风箱折叠皮囊,二氧化碳吸收罐,呼吸活瓣)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流量传感器、风箱折叠皮囊、二氧化碳吸收罐上均必须具有134℃国际认证标识,提供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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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配可重复使用具备干湿分离功能的双层二氧化碳吸收罐,二氧化碳吸收罐上均必须具有134℃国际认证标识,提供照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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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标配内置二氧化碳旁路功能,支持术中更换可重复使用的同品牌二氧化碳吸收罐,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不会产生漏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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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气动电控呼吸机,支持中英文界面。 应用范围:新生儿、儿童及成人等所有病人通气,提供注册证证明 投标麻醉机型号通过FDA、NMPA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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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5英寸彩色可180度平面旋转及可调节倾斜度的触摸显示屏幕(非第三方外置屏幕),可在同一屏幕上显示气道压力,气源信息,电池信息,且具备双分屏显示功能.当触屏失灵,手动可调. 用户可选择的全自检或部分自检功能,既能保证安全的使用,又能保证紧急抢救时的快速启动,可无限次跳过自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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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供辅助/控制/支持通气模式,标配: VCV、PCV、PCV-VG、SIMV PCV-VG、SIMV PCV、SIMV VCV、PSVPro、手动通气、电子PEEP,CPAP+PSV VCV心脏旁路功能,并可在VCV模式下进行机械通气;容量、呼吸暂停、低浓度麻药、二氧化碳、低气道压和呼吸频率报警都暂停。 开始心肺旁路之前,小于 170 毫升的潮气量设置仍为设定的潮气量。开始心肺旁路之前,大于 170 毫升的潮气量自动调整为 170 毫升。 选配气流暂停功能,适用于机械通气,通过一键式操作即可实现暂停新鲜气流和报警,方便术中吸痰,管位调整等操作,且暂停1分钟之后会自动跳转原工作状态,避免忘记操作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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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标配两种及以上肺复张解决方案,支持术中执行单次膨肺和PEEP递增循环法等肺复张的临床决策,可自定义循环法台阶数,可选择2-7通气步骤,用户可以预设每个步骤的具体呼吸参数,时间进度条上每个步骤可实时显示顺应性。提供机器操作界面截图 标配目标氧浓度指针功能,可直接设定患者吸入气体中氧浓度的目标值(非设置新鲜气体中的氧浓度值)。呼吸机以旗标方式数值化精确显示目标氧浓度下的推荐氧流量值,以指导新鲜气流量和吸入氧浓度设定,节省新鲜气流量及麻醉药消耗量,所花费的吸入麻药金额,在呼吸机主屏实时柱状图及数字显示。提供图片证明。 潮气量范围:5-1500ml(VCV、SIMV PCV-VG模式下:20ml-1500ml,PCV模式下5ml-1500ml) 呼吸频率:4-100 次/分钟 吸呼比:2:1到1:8 最大吸气流速:120 l/min+新鲜气体流量 压力范围(压力模式): 5 到 60 cmH2O 压力限制范围:12到 100 cmH2O 标配SIMV PCV-VG智能通气模式,无需手动调节,可满足有自主呼吸的病人和无自主呼吸病人的全面需要。 标配SIMV模式:流速触发,触发范围: 0.2–10 L/min;触发窗范围: 关,5%–80% 呼气时间;机械通气呼吸频率为:2-60次/分钟、吸气时间:0.2-5.0秒;压力支持:2-40cmH2O 标配具备窒息保护的PSVpro模式:流速触发;终末吸气流速调节吸、呼转换:吸气暂停:关,5%-60%时间;吸气终止水平:5%-75%;压力范围:0,2-40cmH2O;窒息发生后10—30秒范围内可调启动SIMV-PCV安全模式;当患者触发的呼吸次数的达到“退出后备”中设置的参数后,呼吸机将自动恢复 PSVPro 模式。 触发退出后备通气模式的自主呼吸次数设置范围:关,1-5次,提供设置界面截图证明。 PEEP范围:关,4 到 30 cm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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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监测参数:吸入氧、笑气或空气流量、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实时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呼吸波形描记并同屏显示。标配的回路呼吸环监测功能,可监测描记:压力容量环、流量容量环和压力流量环,并可与波形同屏显示;回路顺应性;气体流速。 可冻结六个呼吸环(不包括基础环),用于不同手术期间肺顺应性监测对比。提供机器屏幕图片证明 内置单宽度插件槽(仅用于麻醉气体模块),可支持热插拔麻醉气体模块,无需关机重启,开机状态下即可更换,麻醉气体模块与监护仪和呼吸机均可互用节约成本(提供注册证证明) 单宽度麻醉气体模块具备呼吸力学功能监测、O2、N2O、CO2及五种麻醉气体吸入和呼出浓度监测;MAC值计算及年龄校正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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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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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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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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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麻醉吊塔 |
数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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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操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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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麻麻醉手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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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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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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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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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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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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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吊塔产品通过ISO9001、ISO13485、ISO14001、ISO45001及IECQ Q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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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吊塔产品通过CE认证,具备由欧盟认可的公告机构颁发的MDR(产品认证证书)及自我符合性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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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高强度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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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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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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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结构刚度,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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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吊塔的最大承重≥2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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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吊塔配有良好的电磁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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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要求吊塔为电动吊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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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托盘为铝合金材质,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抽屉吸合后,具备防压线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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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键盘托,采用抽拉式,可承载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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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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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吊塔主体采用八面体吊柱,内外腔分离设计,方便线缆收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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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气体终端符合EN ISO 9170-1、EN ISO 9170-2标准;医用软管符合EN ISO 5359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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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吊塔的负压吸引系统应能承受500kPa的气压试验,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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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依据ISO 11197 201.11.2.2.101要求,底板具有开孔,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不超过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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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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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吊塔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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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双延伸臂设计,双臂总长≥15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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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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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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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麻醉吊塔(电动) |
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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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操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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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国际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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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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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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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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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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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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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产品要求生产厂家具备ISO 13485:2016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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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吊塔符合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在手术室有多种精密医疗设备的环境下,吊塔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且吊塔设备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如高频电刀、能量平台等)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能力,提供使用说明书和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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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整体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螺丝钉外露。具有升高或旋转限位装置,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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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吊塔主体材质为高强度铝合金,强度标准不低于6063-T5,要求抗拉强度≥160MPa,屈服强度≥110MPa,断后延伸率≥8%。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材质成分和力学性能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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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吊塔臂长有多种长度可供选择,并可自由组合。机械吊塔最大臂长≥3000mm,电动吊塔最大臂长≥2500mm。(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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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吊塔防护等级满足IP2X防护等级,提供使用说明书以及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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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吊塔外壳塑料部分材质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1级,以保证使用安全,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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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吊塔轴承采用深沟球回转支撑技术,以保证吊塔的承重安全性及稳定性,提供实物图片作为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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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吊塔所有悬臂旋转轴内径≥120mm,保证吊塔的容量,可配备更多的气电口,方便后续升级使用,提供至少两张不同部位旋转轴的内径实际测量照片作为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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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吊塔采用模块化设计,所有附件可以任意固定在吊塔箱体的定位系统上,容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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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吊塔具有人体工学定位系统,模块上任意面和任意高度的附件都可任意安装,提高吊塔使用的便捷性。吊塔的人体工学定位系统≥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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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吊塔箱体上具有≥3个安装附件的轨道,长度与吊塔箱体长度一致,保证在吊塔的前、后都可以安装托盘、抽屉、输液架、显示器支臂等可承重的附件,提供实物图片或样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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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具备符合人体工学的附件定位系统,吊塔附件可安装固定在定位系统的任意位置,且定位系统可带24V电压供附件运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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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人体工学定位系统自带24V安全电压,可供所有附件运转,支持刹车系统、同品牌无线遥控器充电底座等附件安装在任何位置,并可由使用者自己更换安装位置,即插即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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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标配电磁刹车,利用电容感应式控制手柄或托盘上的集成刹车释放把手,用户无需按键即可控制电磁刹车的释放和锁定,操作方便快捷无噪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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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吊塔配备触摸式感应把手,而非按键式把手,通过触摸把手就能控制刹车及吊塔升降,符合人机工程学,提供感应式把手的实物图片或样品作为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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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吊塔箱体为吊柱式多边型(≥5边)设计,可选择安装气电口、灯光的面板数量≥5个,保证气、电分离的同时,要求强电和弱电分离。确保使用安全并不影响接口的同时使用。提供实物图片或样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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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吊塔箱体的最大净负荷≥200 kg,提供吊塔完整说明书作为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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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吊塔具有抗UV性能,在手术室、ICU等使用紫外光消毒的环境下长期使用,吊塔不发黄、起泡,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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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吊塔的医护人员可接触部件符合生物相容性 ISO 10993 要求,通过皮肤刺激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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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吊塔的医护人员可接触部件符合生物相容性 ISO 10993 要求,通过细胞毒性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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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吊塔的医护人员可接触部件符合生物相容性 ISO 10993 要求,通过皮肤致敏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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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气体终端要求:28.1.气体终端与吊塔为同一品牌,气体终端上有品牌标识,所有气体终端为德国制式。各种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并且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提供带原厂LOGO的样品或实物图片);28.2.麻醉废气排放系统AGSS应采用文丘里原理,正压持续排放,以避免麻醉机新鲜气体流失,并配有专门的废弃排放接头。(提供相关图文说明);28.3.气体终端采用全金属材质,内部和端盖均为金属材质,比塑料材质坚固耐用,提供样品证明;28.4.气体终端采用双插销+滚珠结构固定接头,具备通、断、拔状态,分步弹出,防止对医护人员的意外伤害;提供实物图片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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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所有医用气体软管为PVC材质,符合ISO 5359 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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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 GB/T 16886.23-2023要求,通过皮肤刺激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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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GB/T 16886.5-2017要求,通过细胞毒性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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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32.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 GB/T 16886.10-2024要求,通过皮肤致敏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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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33.为保证患者安全,对于患者吸入气体时所用的所有气体通路都应满足ISO 18562医用气体软管颗粒物排放测试,避免颗粒物吸入肺部,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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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34.插座电源线符合UL1581标准的垂直阻燃性能,阻燃等级不低于VW-1,即点燃供火时间需持续15S,停止供火后,电线继续燃烧的时间不超过60S,且燃烧的滴落物不能点燃下方放置的棉质铺垫,提供样品证明,样品带阻燃等级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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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吊塔插座为交流电220V并有单独接地线,每一插座需带等电位接地端子,接地线不得与吊塔接地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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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可根据需要安装通讯接口(HIS、LIS、PAKS、麻醉信息系统、监护信息系统)、视频接口、网络接口和护士呼叫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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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RJ45、DVI、BNC等信号线标配耐磨防火聚丙烯酸护管,能满足长期频繁的旋转吊塔操作,护管防火阻燃等级大于等于UL94-V0,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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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吊塔有预留升级模块,后期可在悬臂上安装手术灯或平面显示器支架。(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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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吊塔托盘导轨处可加装延长模块,每侧可将托盘长度延长≥100mm,无需工具即可拆除和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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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投标产品环保要求:需具有RoHS声明,产品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提供官方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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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配置需求: 2.最大承载重量≥220Kg,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标配电磁刹车系统; 4.电动可升降距离L≥700mm; 5.吊柱式箱体,长度≥800mm,为多边型(多边型≥5)设计; 6.吊臂(包括吊臂柱)旋转角度≥330o; 7.带双边侧导轨设备托盘:2个(每个设备托盘最大承载重量≥50Kg); 8.其中一个设备托盘带抽屉:1个(抽屉具有辅助照明装置,抽屉最大承载重量≥10Kg);
9.可悬挂各款麻醉机或麻醉工作站(GE、Draeger、Maquet等品牌麻醉机或麻醉工作站) 11.每套配置中标电源插座≥8个,其中一个为16A,其他为10A。强弱电终端可根据需要安装于箱体各个方位; 12.网络接口(RJ45)2个,接地端子2个; 13.高度可调输液架1个; 14.配置可以升级,附件可以按照用户要求灵活选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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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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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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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腔镜吊塔 |
数量 |
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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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操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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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麻醉手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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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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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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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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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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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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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吊塔产品通过ISO9001、ISO13485、ISO14001、ISO45001及IECQ QC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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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吊塔产品通过CE认证,具备由欧盟认可的公告机构颁发的MDR(产品认证证书)及自我符合性声明。 |
≥12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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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高强度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
|
||||
|
4 |
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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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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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结构刚度,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0.7° |
|
||||
|
7 |
吊塔的最大承重≥200K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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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吊塔配有良好的电磁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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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要求吊塔为电动吊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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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托盘为铝合金材质,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抽屉吸合后,具备防压线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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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键盘托,采用抽拉式,可承载键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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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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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吊塔主体采用八面体吊柱,内外腔分离设计,方便线缆收纳 |
≥15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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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气体终端符合EN ISO 9170-1、EN ISO 9170-2标准;医用软管符合EN ISO 5359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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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吊塔的负压吸引系统应能承受500kPa的气压试验,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
|
||||
|
16 |
依据ISO 11197 201.11.2.2.101要求,底板具有开孔,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不超过25%。 |
≥530X48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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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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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吊塔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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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配置需求:1.双延伸臂设计,双臂总长≥1500mm;2.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二氧化碳1个)并包含所有插头;3.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二氧化碳1个)并包含所有插头;4.等电位柱2个;5.等电位柱2个;6.输液双臂延伸臂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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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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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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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名称 |
手术吊塔 |
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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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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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场地 |
国际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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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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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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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
|
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
|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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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整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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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投标产品要求生产厂家具备ISO 13485:2016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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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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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吊塔符合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在手术室有多种精密医疗设备的环境下,吊塔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且吊塔设备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如高频电刀、能量平台等)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能力,提供使用说明书和第三方测试报告。 |
|||||
|
2.2 |
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整体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螺丝钉外露。具有升高或旋转限位装置,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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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吊塔主体材质为高强度铝合金,强度标准不低于6063-T5,要求抗拉强度≥160MPa,屈服强度≥110MPa,断后延伸率≥8%。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材质成分和力学性能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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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吊塔臂长有多种长度可供选择,并可自由组合。机械吊塔最大臂长≥3000mm,电动吊塔最大臂长≥2500mm。(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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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吊塔防护等级满足IP2X防护等级,提供使用说明书以及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
|
2.6 |
吊塔外壳塑料部分材质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1级,以保证使用安全,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
|
2.7 |
吊塔轴承采用深沟球回转支撑技术,以保证吊塔的承重安全性及稳定性,提供实物图片作为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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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吊塔所有悬臂旋转轴内径≥120mm,保证吊塔的容量,可配备更多的气电口,方便后续升级使用,提供至少两张不同部位旋转轴的内径实际测量照片作为证明文件。 |
|||||
|
2.9 |
吊塔采用模块化设计,所有附件可以任意固定在吊塔箱体的定位系统上,容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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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吊塔具有人体工学定位系统,模块上任意面和任意高度的附件都可任意安装,提高吊塔使用的便捷性。吊塔的人体工学定位系统≥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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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吊塔箱体上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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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具备符合人体工学的附件定位系统,吊塔附件可安装固定在定位系统的任意位置,且定位系统可带24V电压供附件运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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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人体工学定位系统自带24V安全电压,可供所有附件运转,支持刹车系统、同品牌无线遥控器充电底座等附件安装在任何位置,并可由使用者自己更换安装位置,即插即用; |
|||||
|
2.14 |
标配电磁刹车,利用电容感应式控制手柄或托盘上的集成刹车释放把手,用户无需按键即可控制电磁刹车的释放和锁定,操作方便快捷无噪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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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 |
吊塔配备触摸式感应把手,而非按键式把手,通过触摸把手就能控制刹车及吊塔升降,符合人机工程学,提供感应式把手的实物图片或样品作为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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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吊塔箱体为吊柱式多边型(≥5边)设计,可选择安装气电口、灯光的面板数量≥5个,保证气、电分离的同时,要求强电和弱电分离。确保使用安全并不影响接口的同时使用。提供实物图片或样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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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
|||||
|
2.18 |
吊塔具有抗UV性能,在手术室、ICU等使用紫外光消毒的环境下长期使用,吊塔不发黄、起泡,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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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 |
吊塔的医护人员可接触部件符合生物相容性 ISO 10993 要求,通过皮肤刺激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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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 |
吊塔的医护人员可接触部件符合生物相容性 ISO 10993 要求,通过细胞毒性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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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吊塔的医护人员可接触部件符合生物相容性 ISO 10993 要求,通过皮肤致敏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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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气体终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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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气体终端与吊塔为同一品牌,气体终端上有品牌标识,所有气体终端为德国制式。各种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并且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提供带原厂LOGO的样品或实物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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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麻醉废气排放系统AGSS应采用文丘里原理,正压持续排放,以避免麻醉机新鲜气体流失,并配有专门的废弃排放接头。(提供相关图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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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气体终端采用全金属材质,内部和端盖均为金属材质,比塑料材质坚固耐用,提供样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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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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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所有医用气体软管为PVC材质,符合ISO 5359 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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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 GB/T 16886.23-2023要求,通过皮肤刺激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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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GB/T 16886.5-2017要求,通过细胞毒性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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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
所有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 GB/T 16886.10-2024要求,通过皮肤致敏测试,提供标有CMA和CNAS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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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为保证患者安全,对于患者吸入气体时所用的所有气体通路都应满足ISO 18562医用气体软管颗粒物排放测试,避免颗粒物吸入肺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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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
插座电源线符合UL1581标准的垂直阻燃性能,阻燃等级不低于VW-1,即点燃供火时间需持续15S,停止供火后,电线继续燃烧的时间不超过60S,且燃烧的滴落物不能点燃下方放置的棉质铺垫,提供样品证明,样品带阻燃等级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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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
吊塔插座为交流电220V并有单独接地线,每一插座需带等电位接地端子,接地线不得与吊塔接地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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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
可根据需要安装通讯接口(HIS、LIS、PAKS、麻醉信息系统、监护信息系统)、视频接口、网络接口和护士呼叫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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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RJ45、DVI、BNC等信号线标配耐磨防火聚丙烯酸护管,能满足长期频繁的旋转吊塔操作,护管防火阻燃等级大于等于UL94-V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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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吊塔有预留升级模块,后期可在悬臂上安装手术灯或平面显示器支架。(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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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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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配置需求: 1.电动双臂吊塔,臂长L ≥600+1000mm; 2.最大承载重量≥220Kg,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标配电磁刹车系统; 4.电动可升降距离L≥700mm; 5.吊柱式箱体,长度≥1200mm,为多边型(多边型≥5)设计; 6.吊臂(包括吊臂柱)旋转角度≥330o; 7.带双边侧导轨设备托盘:2个(每个设备托盘最大承载重量≥50Kg); 8.其中一个设备托盘带抽屉:1个(抽屉具有辅助照明装置,抽屉最大承载重量≥10Kg); 9.每套配置气源(包括气体插座、气体插头及附件等):O2×2、VAC×2、Air×2、CO2×2; 10.每套配置中标电源插座≥8个,其中一个为16A,其他为10A。强弱电终端可根据需要安装于箱体各个方位; 11.网络接口(RJ45)2个,接地端子2个; 12.配置可以升级,附件可以按照用户要求灵活选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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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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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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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手术无影灯 |
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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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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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国际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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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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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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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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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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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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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功能要求:LED手术无影灯,双灯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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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项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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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手术母灯灯头采用十字型或花瓣型设计,灯盘厚度薄,稳定性强,对手术室层流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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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底座为椭圆型吊管设计,三点左右平行安装结构,方便安装专用显示器或外置摄像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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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光照强度≥160,000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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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光学系统:采用多光源发光二极管(LED)设计,白色LED灯泡。防止产生彩虹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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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具有色温可调功能,在3900K-4500K范围内至少三档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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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光斑直径可调,调节范围≥20-2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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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光斑分布直径d50/d1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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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110cm,60%中心照度的照明深度≥52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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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灯泡使用寿命≥60,000小时(提供产品彩页上有明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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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色彩还原指数:Ra≥95;R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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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红外辐射:母灯≤ 3.5mW/m2/lx,子灯≤ 3.5mW/m2/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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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双灯总辐照度(子灯+母灯辐照度之和):≤1000W/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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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万向关节悬吊系统≥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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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具备绿色LED环境灯照明系统设计,最大光照度≤500lx且照度5档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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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标配墙式控制面板,控制界面与灯头控制界面一致,并具备子母灯头同步调节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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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通过灭菌手柄可调节光照度、光斑直径和色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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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需具有光容量稳定功能,解决LED技术中常见的光亮度快速衰减问题;为医生提供稳定的照明亮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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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配置需求:1、双头子母灯:3个;2、墙装控制面板:3个;3、无摄像头灭菌手柄:3包;4、安装预埋组件:3套;5、弹簧臂: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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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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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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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手术灯 |
数量 |
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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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操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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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麻醉手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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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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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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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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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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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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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头灯设计,LED子母灯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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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悬吊系统支持2-4臂设计,可由双悬臂系统随时升级为多悬臂系统;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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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置式摄像头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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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灯头超薄设计,厚度≤100mm,直径≤700mm,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母灯及子灯均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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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灯头外壳及面板均为一体成型,无拼接、无镂空,方便清洁,符合IP54防水防尘等级;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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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灯头具备一体成型隐藏式把手,无拼接、无缝隙,方面移动,便于清洁;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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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备可拆卸消毒手柄,支持134℃、205.8kPa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
具备 |
||||
|
8 |
光源采用知名品牌LED冷光源,寿命≥60000h,且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
具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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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母灯中心照度≥160,000Lx,子灯中心照度≥140,000Lx;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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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支持8档以上电子式光斑调节,d10最小光斑直径≤160mm,最大≥300mm,光斑调节过程中灯盘无机械角度变化 |
具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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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光斑均匀度d50/d10≥60%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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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母灯深腔无影率≥98%,单遮板无影率≥90%,双遮板无影率≥80% |
具备 |
||||
|
13 |
显色指数Ra≥ 97, R9≥ 97;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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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具备多档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3500K-5000K;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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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采用触摸屏式控制操作方式。除了提供光斑、照度等操作外,另可提供不少于6组的分术式调节功能,方便医护人员在不同手术模式下快速切换;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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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母灯灯泡数量≥64个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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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每套无影灯带5个消毒手柄,可高温高压灭菌。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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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控制面板配灯源开关,并可调节照明亮度、色温、光斑 |
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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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LED冷光源技术,光源灯泡寿命 |
≥60000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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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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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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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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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显示屏吊臂 |
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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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操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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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场地 |
国际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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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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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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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
|
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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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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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用同底座三点式安装结构,主轴用于安装手术灯,其余两轴用于安装显示器吊臂等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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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显示器吊臂采用双臂结构,其中吊臂最大长度≥2200mm(可定制),其中弹簧臂旋转角度≥320°,上升≥45°,下降≥55°;第三关节显示器挂架旋转角度:≥320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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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显示器吊臂可悬挂一块显示器,支持显示器尺寸≥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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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显示器吊臂弹簧负载最大承重≥21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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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央轴水平臂负载:≥1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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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备可消毒灭菌手柄,便于医护人员操作;该手柄与无影灯中置手柄通用,可采用134°高温压力蒸汽灭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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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显示器挂架可翻转,翻转角度≥+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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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显示器挂架带有线路及电源适配器收纳功能,无线路外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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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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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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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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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名称 |
显示屏吊臂 |
数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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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临床手术麻醉操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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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场地 |
麻醉手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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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评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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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用户名单(辽宁三甲医院优先),提供2份销售合同作为价格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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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辽宁有售后维修机构;维修完成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承诺提供备用机;设备应承诺开机率高于95%(按自然日计算);提供每年至少4次上门巡检与设备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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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年限≥3年,比选产品在厂家停产后维修支持及零配件供应时间≥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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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1、所有条款应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标注页码;2、参数性能以产品说明书为准,无法证明视为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其他支撑材料的,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为必须满足条款,▲为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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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单旋臂长选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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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显示臂长选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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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备最高可做到同轴4臂,各关节360°无极旋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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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弹簧臂承重范围:1.5~40公斤,可悬挂≥32寸显示器,显示器适配器承重≥32公斤,配置1根电源线,1根HDMI视频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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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显示器活动灵活旋转,范围:横向≥+10°/-60°,纵向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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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弹簧臂调节角度:向下≥70°;向上≥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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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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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要求 |
1、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2、免费开放接入医院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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