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2]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上饶市福田大道道排工程项目
工程地址
上饶市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砖混/0层
招标范围
道路长约2100米,红线宽度45米,次干道
招标控制价
125154658.74元
开标时间
2017年04月21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投标报价
101374853.68 元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分
建造师姓名
许晶晶
注册编号
赣136151611176
建造师等级
壹级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1675639.82元
崔雷鸣
川151161625626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元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24
通过资审的家数
10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14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申报的业绩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
一切响应招标文件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认定的依据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