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工业园航空航天中小企业基地三期项目材料检测
招标公告
一、 镇江瑞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 京口工业园航空航天中小企业基地三期项目材料检测 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镇江智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京口工业园航空航天中小企业基地
2、项目规模:总投资2700万元
3、本项目共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京口工业园航空航天中小企业基地三期项目材料检测
4、工期:项目检测与施工同步进行。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证书的核定项目应包含本项目测试内容(核定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单位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及省市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30分,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 40 分、项目人员配备 30 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投标报价(30 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 10%得 1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 1 分,满分 30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固定费率费用,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二)、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40分)
(1)企业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类检测”及“备案类检测”资质。其中,“专项类检测”资质除“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外,每多一项得 2 分,满分6分;“备案类检测”资质,除“市政工程检测”外,每有一项得 1 分,满分10分。此项共计 16分(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及其附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的,得3分,其他得1分。此项共计3分(须提供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曾入选“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推荐名录”的,材料工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类工程质量检测各得 5 分,没有则不得分,满分10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得 5 分,没有则不得分(须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曾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信用机构的,得3分(需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颁发的AAA信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曾获得省辖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检测机构”的,得3分此项共计3分(需提供考核文件或官方网站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则不得分)。
(三)、项目人员配备(30分)
(1)拟派人员数量不少于 10 人(含项目负责人)且全部具有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3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2 分;具备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7 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每人得 2.5 分,满分 10 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评分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予得分;
2、认定企业荣誉均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经评审的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领取
请申请人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天9:30至17:00前携带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费300元)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请事先电话联系;外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委托代理领取电子档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10:30:00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丁卯桥路399号
联系人:吕珩
电 话:8087268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2幢209室
联系人:周工、杨工
电 话:18796005477、13815473978
镇江智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