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旭宇华锦悦来065项目C74/09、C84/09地块(推广名: 铂悦滨江)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备注 |
旭宇华锦悦来065项目C74/09、C84/09地块(推广名: 铂悦滨江) | 服务期: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起,最低期限不得小于3年,最长期限至业委会成立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止。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旭宇华锦悦来065项目C74/09、C84/09地块(推广名: 铂悦滨江)
2. 项目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组团C标准分区
3. 四至范围:东临:高义口西路、南靠:姚家院路、西接:姚家院路、北依:姚家院路
4. 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住宅
5. 项目总概括:洋房住宅:46556.78㎡,8层8栋,7层1栋;车库:19368.15㎡,(其中:地下495辆)
6. 占地面积31295.3㎡,总建筑面积66303.54㎡,绿化率31.51%,物业用房面积为:216.31㎡;
7. 备注:项目实际数据及所有设施设备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三、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物业项目本次招标的物业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起,最低期限不得小于3年,最长期限至业委会成立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止。
四、投标人要求: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6日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 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每天(公休日及法定节日除外)上午09: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纸质的招标文件。对于未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小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经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须审核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将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小组决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中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首创鸿恩中心4期2号楼39-1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纸质文件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递交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予组织,以充分了解本项目的位置、情況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況而导致的索赔等将不获批准。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
(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3125379897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首创鸿恩中心4期2号楼39-12
(二)招标人: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斌彬
电话:13896782900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