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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金龙2020-2021年度存货设备财产险招标公告

2020/8/25 9:14:20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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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龙2020-2021年度存货设备财产险招标公告

  为保证公司稳健运营,现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本部及权属子公司2020-2021年度存货设备财产险进行招标且我司持有保险兼业代理证,邀请各有合作意向的保险公司针对我公司的投保需求进行投标。

  1. 招标内容

  2.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288号、苏州工业工业园区加城大厦办公楼、苏州唯亭葑亭大道创苑小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陵西路889号、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89号、苏州工业园区312国道北、星华街东、厦亭路以西、金陵路以南的存货、设备及在建工程,承保存货财产一切险(2020.9-2021.9)。

  3.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3投标人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与第(3)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的国内保险公司且经营范围能够合法承接采购人保险标的、险种的保险公司;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信誉良好,参加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

    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在苏州园区及各所辖各县(市、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定损点和专业理赔勘察队伍。(提供至少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向征集

    请有意向参与投标单位,将公告中要求的资料(打包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至:zhouhq@higer.com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意向征集截止时间为: 2020年 8 月 31 日 下午 17:30


联系人:周会芹

 

联系电话:0512-69565325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中国采招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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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投标参与方会通过中国采招网严格审核与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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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串标围标更难、交易更加公平
  • 6、统一数据标准、方便后期利用
  • 7、提升管理手段、便于社会监督
  • 8、帮助单位减少不必要的电话骚扰,轻松办公
  • 9、减少采购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事先选择单位的麻烦,投标单位可以根据招标内容有针对性的投标
  • 10 中国采招网的保证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
开始时间:2020-08-25 00:00:00 结束时间:2020-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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