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20-2022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的委托,现就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20-2022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且信誉良好、具备本项目相应资格和实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20-2022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TRZBC2019-101(NJ)。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20-2022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20-2022年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拟参保人员为96人(具体人数以参保时为准)。其他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服务质量不好,出现被保险人投诉,年度合同履约评议不合格的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的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服务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保险期限:各险种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
5. 最高投标限价:补充医疗保险拦标价不超过7000元/人/年。
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服务商资格要求:
1. 投标服务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持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三证合一证件)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采购投标服务商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具备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在云南云保监(原云南保监局)公布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内;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投标服务商报名时须提供: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证书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鲜公章的报名资料一份(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六库新城区碧江路48号)。
七、每个投标企业只接受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服务商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整;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1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号楼四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00元)。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分理处 |
账号:5300 1728 6370 5100 2207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13988628768 |
联系人:杨女士 |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
地址:泸水市六库镇穿城路93号
联系人:陶达
联系电话:18988378589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怒江州六库新城区中国银行旁
联系人:何女士 李先生
电话:0886—3625688
传真:0886—3625688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备注:投标服务商在提交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序号 |
保险责任 |
保险责任简要描述 |
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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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补充住院医疗保障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各项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部分、基本统筹医疗段个人自付部分、大病统筹医疗段个人自付部分、超大病统筹段个人自付部分,乙方按照零免赔额、90%比例进行赔付,全年累计最高赔付10万元。 |
10万/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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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急诊医疗保障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门、急诊费用(含全自费),乙方按照零免赔额、100%比例进行赔付,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以员工门、急诊保障保险金额为限。 |
以员工门、急诊保障保险金额为限 |
门、急诊医疗保障与指定医疗机构费用补助保额共用 |
3 |
药店购药费用补助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单位指定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在被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费用补助年额度内100%给付。 |
以员工指定医疗机构费用补助保险金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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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院日额津贴保障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经医院确诊需住院治疗的,乙方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100元/天给付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全年累计最高赔付180天。 |
100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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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疾病身故保障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乙方向该被保险人受益人一次性支付疾病身故保险金20万元整,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20万/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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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大疾病保障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协议约定的58种重大疾病,乙方向该被保险人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20万/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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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58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每天给付金额200元,全年累计最高给付180天。 |
20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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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体检费用 |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发生的体检费用,按100%比例进行赔付,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赔付1500元。 |
15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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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补充医疗公共保额保障 |
1、高额自负(公共保额)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确诊罹患58种重大疾病的,且医疗费用在获得了基本医疗保险、互助医疗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偿(不限于以上第三方补偿)后,个人承担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员工按95%的比例获得特别医疗费用补助。 2、急难津贴(公共保额)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在本协议约定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获得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偿(不限于以上第三方补偿)后,若一个年度中个人承担部分超过5万元以上,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公司人事、工会、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按95%的比例给付急难津贴补助。 |
高额自负、急难津贴公共保额限额合计为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