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安徽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安徽科达机电B厂房2.5*8M、3.5*12M数控龙门镗铣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大道2887号
(四)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 | 主要应用 |
1 | 2.5*8米数控龙门镗铣加工中心 | 1台 |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现场支持及培训陪产、安全、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 加工焊接结构件或铸锻件 |
2 | 3.5*12米数控龙门镗铣加工中心 | 1台 |
(五)投标资格: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直销商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7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8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予以说明,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9投标方必须是招标项目方面专业单位,在大型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内至少有三家或者三家以上的行业业绩(涵盖同类产品业绩),且工程质量无不良投诉。
5.10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5.1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1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禁止投标及视为废标行为:
6.1 投标人有作弊、行贿行为;
6.2 投标人采取排挤和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和破坏招标;
6.3 投标人以挂靠、转包的方式承接本项目;
6.4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5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6.6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8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七)投标保证金:
安徽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