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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行车记录仪采购
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中午12点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10-87528043
| 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 ||||||||
| 询价报价单 | ||||||||
| 项目名称: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行车记录仪采购 | ||||||||
|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中午12点 | 报价单位(公章): | |||||||
| 采购单位: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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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收 件 人:仝 工 1513218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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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含税) |
总价 (含税) |
备注 |
| 1 | 行车记录仪 |
优先考虑:陆驾、货车兄弟 若提供其他品牌需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并提供样品进行试用 (行车记录仪存储卡类型必须为SD卡) |
1套行车记录仪应包含主机、显示屏以及2个摄像头 功能要求:记录仪为4路行车记录仪,且显示屏可同时显示4界面且能调整界面数量,摄像头为高清1080P |
100 | 套 |
控制总价390884.25元 (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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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行车记录仪主机 | \ | 420 | 个 | ||||
| 3 | SD存储卡 | 闪迪 | 32G/90倍速 | 500 | 张 | |||
| 4 |
显示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
配套行车记录仪使用 | - | 300 | 个 | |||
| 5 | 摄像头 | 配套陆驾、货车兄弟牌行车记录仪使用 | HD高清 | 770 | 个 | |||
| 6 | 5米延长线 | 5米/根 | 260 | 根 | ||||
| 7 | 8米延长线 | 8米/根 | 170 | 根 | ||||
| 8 | 10米延长线 | 10米/根 | 240 | 根 | ||||
| 9 | 15米延长线 | 15米/根 | 210 | 根 | ||||
| 10 | 20米延长线 | 20米/根 | 195 | 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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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报价人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价人须对全部报价信息负责,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在比选过程中与报价人沟通联系,报价人负责解释相关问题 |
报价人姓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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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产品销售等相关资质):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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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均须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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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单独文件),承诺书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要求,商品的各项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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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
| *品牌及规格型号:(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 *供货周期:(必填项且接到通知后不超过7天,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接到通知后___天内送达 | |||||||
| *质保期:(必填项且不少于1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___年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 |||||||
| *总计(含税):(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 付款要求:(优先考虑验收合格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收到发票三个月内付款,如未填写付款要求,则默认同意我公司付款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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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采购为按需采购,供方需根据我公司要求分批次供货,并负责商品的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合同周期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供方若提供其他品牌,供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行车记录仪样品,由公司相关部门试用合格后再进行合同签订工作; 3.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缴纳方式为以对公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转至我公司指定账户,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合同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备注信息,以便核对查实; 4.参与本次项目报价的供方,视为已同意上述条款;若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5.中选单位应当在我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回合同,如超出指定时间未返回合同的,应当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6.供方须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使用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的字号、商标; 7.如因我公司上级机构、主管部门要求或我公司自身业务流程、采购需求等发生变化或调整,致使履行本合同已无必要,供方同意并确认我公司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我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应书面通知供方。 8.报价方承诺与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分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如存在上述情况,报价方应及时告知询价方,且此次报价无效。如报价方存在上述情况未及时告知询价方并签订合同的,询价方有权自知晓之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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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公司行车记录仪采购20260120.zip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