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冯庙初级中学安保、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2025036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冯庙初级中学安保、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信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罗河路东侧1
中标(成交)金额:276000.00元
评审得分:8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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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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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灵璧县冯庙初级中学安保、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冯庙初级中学安保、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现需采购一家安保、物业服务公司,来保障本校的安保及物业工作。本项目采用1+1+1模式,每年预算为29.00万元,每年合同到期根据采购人考核结果,合格之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服务三年。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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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宿州元一新天地项目B1#楼1408-1409室,联系方式:153244525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冯庙初级中学
地 址:灵璧县冯庙镇教育路
联 系 方式: 晋校长 13905578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宿州元一新天地项目B1#楼1408-1409室
联 系方式: 尹工 1532445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校长 尹工
电 话:13905578446 1532445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