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明泰-YC2019-004)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泰-YC2019-0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技术参数 |
明泰-YC2019-004 | 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1 | 批 | 719725.62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一、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2.1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2.2提供前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3提供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响应单位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
2.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评审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四、响应保证金:人民币14000元整。拟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
开 户 名 称: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阳分理处
账 号:1508 2027 0900 0060 071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3082491042@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编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8月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点: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采购人: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袁州区官园街道枣树园A6栋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56887
九、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795-3993805 18079582601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6号翰林世家73栋二单元1505室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采招网(http://www.bidcenter.com.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响应人。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